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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中考录取原则及要求

发布时间:2024-09-10 01:00:11来源:网络转载

福建省教育厅规定,中考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以下是具体内容:

规范福建中考招生录取秩序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福建中考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

要严格监管招生信息发布工作,杜绝虚假招生信息,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福建中考要加强违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要求

福建中考各地要严格按照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把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协调,统筹制定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建立统一招生平台。

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8年11月10日。

进一步优化中职招生专业和结构

统筹调整优化中职招生专业和结构,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积极扩大产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好专业的招生数量,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数。

引导和支持中职学校之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避免中职学校同类专业招生拼抢生源。

鼓励支持国家级、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以及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中职学校,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扩大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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