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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发布时间:2024-08-26 13:38:54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并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根据实际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学校承认生源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

5.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6.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7.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依据投档成绩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4.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6.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音乐教育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音乐表演类专业测试。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8.报考我校体育类(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成绩合格。录取办法:

(1)河北省:对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招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份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具体见《廊坊师范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10.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与波兰沃尔茨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2﹞5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PL2A20222224N),采用“4+0”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四年就读于廊坊师范学院。录取时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本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

11.我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学3个专业(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文号:冀教高函﹝2023﹞75号),采用“4+0”培养合作模式,四年就读于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同普通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本项目中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

12.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有关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录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13.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预科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后转入我校学习。

14.英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达到合格等级,且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

15.报考我校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受限制,但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达到合格等级。

16.除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7.除运动训练专业外不确定男女生比例。

18.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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