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校资讯 >

2024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发布时间:2024-08-26 15:12:17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院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九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条 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室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十二条 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根据行业用人实际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没有明显的疤痕胎记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体态匀称、五官端正。

第十四条 除有特殊要求省份外,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类: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语文、文综、数学、外语,高考改革省份: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

第十五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院今年继续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由哈尔滨商业大学在第二学年末牵头组织开展转段考核,第三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学生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哈尔滨商业大学“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原则上入学后五年均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就读,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我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本文链接:http://www.hantongxue.com/content-9-13632-1.html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