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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09:51:49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一)普通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相关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安排在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报考我校在艺术类相关批次录取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其他

1.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西洋器乐、美声唱法、流行(通俗)唱法、键盘考生。

2.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4.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5. 2025年我校部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将试点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执行所在批次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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