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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11:37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

(一)湖北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类、设计类按“(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投档时已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指的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投档时,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指的是文化、专业双过线,按照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则按照如下规则排序: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类、设计类按“(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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