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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韩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12:37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韩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依据教育部和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按照有关省份(区、市)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六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考生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承认相关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

面向广东省招生的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术科统考成绩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术科统考成绩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排位靠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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