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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21:01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省级招委会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审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1.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表演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该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2)采用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满分×0.5)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参照普通(文史、理工)类、综合改革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报考学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区、市),经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九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委会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上饶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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