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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39:52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进档普通类(含职高对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缺档专业(类)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凡报考我校设置为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范围的考生,应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凡获得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第二十条学校在各省的投档比例设置均为1:1。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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