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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55:50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历史类/物理类)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使用各省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省份/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省份/批次,艺术类各专业将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批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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