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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8-30 10:57:59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八条 2024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体能训练、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20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时,依据投档成绩按照第九条“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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