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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9-01 00:00:59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华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依照集体研究、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性。

第七条 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该批次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予以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条件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不设志愿级差,按学校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他志愿依此类推,即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份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两个专业使用各省(区、市)该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如出现总分、专业课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分数。

第十一条 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参考学生高中素质档案内容。如果有特殊重大优秀表现记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果出现严重不良表现记录的,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符合《体检标准》第一部分:“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下列条款任何一条的,即为体检结论不合格,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应专业不予录取。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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