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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发布时间:2024-09-01 15:44:31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计分办法

1.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如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复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

2. 考生总成绩的核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

3.会计、审计专业复试包括专业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个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专业能力笔试成绩×30%+个人综合面试成绩×20%;个人综合面试中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分别为40%、20%、40%。

4.税务、金融专业复试包括个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个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个人综合面试中专业知识、经济热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分别为40%、20%、40%。

二、录取原则及要求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不予录取;

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自报考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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